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文产发〔2012〕第7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2-23

执行日期:2012-02-2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已经文化部部务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