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食药监办〔2008〕第128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8-03-27

执行日期:2008-03-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工作部署,对2007年10月1日之前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审评的过渡期注册申请开展集中审评工作。经局党组审定通过,现将《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部门、各单位从全局的高度,按照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要求,充分认识开展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局的总体部署上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职履责,通力协助,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