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31号 对《商务部2005年第49号公告》所列输欧盟手工制品范围进行调整

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06〕第31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4-27

执行日期:2006-04-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欧双方为落实谅解备忘录达成相关行政安排的规定,现对《商务部2005年第49号公告》所列输欧盟手工制品范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一、在《商务部2005年第49号公告》附件1第一款所列产品中增加输欧盟5类、26类;在附件2中增加“纯手工织或钩编连衣裙”。

  二、输欧盟手工制品其他事宜仍按照《商务部2005年第49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颁布之日实施。

商务部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