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承储单位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05]63号)精神,按照《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要求,经审核,确定北京华都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卸甲山种猪场等335个养殖场具备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场资格,现予公布。
附件:中央储备肉储备基地场名单(终稿0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OO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