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外资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收费帐户变更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综便字〔2006〕第2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1-17

执行日期:2006-01-1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因我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收费开户行发生变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帐号:7112410189800000214户名:商务部

  今后请各有关部门将从我部购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支付款项转入上述帐户。

  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龚利琴

  电话:010-65197328

  传真:010-65197332

  商务部 外资司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