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第201号令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2010〕第201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12-14

执行日期:2010-12-1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盛光祖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