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资厅发规划〔2006〕第26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务院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5-25

执行日期:2006-05-2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中央企业:

  根据《关于对中央企业发展规划进行滚动调整的通知》(国资厅发规划[2006]5号)精神,为指导中央企业做好规划滚动调整工作,我委对《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以下简称《编制大纲》)的内容是中央企业编制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基本要求,企业编制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应涵盖《编制大纲》提出的内容,表格要求填写完整。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