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的复函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9〕第80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9-08-20

执行日期:2009-08-2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请示》(粤府〔2009〕7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名誉主席由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残联名誉主席邓朴方担任,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担任,执行主席由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中国残联理事长王新宪担任。

  二、组委会内设机构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