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东北〔2012〕第641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3-18

执行日期:2012-03-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12]17号,已印发各地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关等),现予印发。请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和《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发展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