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的通知1

发文字号:发改电〔2011〕第114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4-05

执行日期:2011-04-0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适当提高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具体见附表),自2011年4月7日零时起执行。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调整后,各航空公司可按现行联动机制规定,确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特此通知。

  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表

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表

                 单位:元/吨

  出厂价格 
1号喷气燃料 6670 
2号喷气燃料 6670 
3号喷气燃料 6840 
4号喷气燃料 6570 
大比重喷气燃料 7420 
高闪点喷气燃料 7150 
海军多用途燃料 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