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交公便字〔2006〕第260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9-03

执行日期:2006-09-0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活动,优化道路旅客运输资源配置,引导道路客运经营者提高运输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规章,我司组织起草了《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请组织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对《办法》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传真形式报我司(道路运输管理处)。

  传真:010—65292742

  交通部公路司(章)
二OO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