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ISO14000国家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环办会〔2006〕第34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4-25

执行日期:2006-04-2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科技部、建设部、商务部办公厅,天津市、江苏省、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厅)、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各ISO14000国家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定》精神,深入开展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交流示范区创建工作经验,推动区域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我局决定召开ISO14000国家示范区经验交流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工作,交流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经验。

  (二)研讨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三)部署进一步推进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有关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6年5月19—20日,18日报到。

  地点: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

  报到地点:鑫茂天财酒店(原天大天才酒店)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

  三、参会人员

  有关省、市环保局科技部门负责人,各ISO14000国家示范区代表和拟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的代表等。会议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四、请各单位参会人员将会议回执于5月10日前传真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环保局。

  联系人: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刘海波

  电话:010-66556222

  传真:010-66556218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李卫军(13801382798)李永梅(13911728206)

  电话:010-84641997-8105、8109

  传真:010-84652998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环保局 王红霞

  电话:022-83713038,13642111048

  传真:022-83716220

  附件:会议回执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会议回执

姓 名

 

性 别

 

单 位

 

职 务/职 称

 

手 机/固 话

 

 

传 真

 

 

 

到达时间及航班/车次

 

是否需订返程机票/车票

航 班/车 次

 

  注:请于5月10日前电传会务组。

  会务组: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联系人:李卫军(13801382798)  李永梅(13911728206)

  电话:010-84641997-8105、8109

  传真:010-84652998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产业处

  联系人:刘海波

  电话:010-66556222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环保局

  联系人:王红霞

  电话:022-83713038、13642111048

  传真:022-8371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