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06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文字号:环办会〔2006〕第35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4-28

执行日期:2006-04-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总结和交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经验,研究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思路,明确“十一五”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目标,我局定于2006年5月26-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2006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会议,请各单位派员参加。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5月26-27日(5月25日报到)

  二、会议及报到地点:

  广州市东方宾馆(广州市流花路120号,电话020-86669900转前台)

  三、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分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局(厅)长、处长各1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机构负责人1人;

  (三)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人1人;

  (四)特邀代表。

  四、报到当天(9:00-18:00)会务组在广州白云机场、广州火车站安排接站。请各单位务必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于2006年5月12日前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参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 桑方君 应利

  联系电话:010-66556409,66556408

  传真:010-66556407

  联系人: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刘小潼 王国强

  联系电话:020-83125153、83125059、13416388191,13711536320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参 会 人 员 回 执

单 位 名 称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联 系 电 话 
(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民 族 
到达时间及车次(航班号) 
返程时间及车次(航班号)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