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标〔2012〕第4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1-17

执行日期:2012-01-1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根据我国城乡建设与建筑工业行业发展的需要,经与有关单位协商,我部组织制定了《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

  附件: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