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等四项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文字号:中评协〔2010〕第156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09-25

执行日期:2010-09-2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完善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起草了《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征求意见稿)、《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将四个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地方协会认真贯彻执行《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支持和指导准则联络员做好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

  请将书面意见于2010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会专业标准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周婧 电子邮箱: biaozhun@cas.org.cn

  联系电话:(010)88191785 传真:(010)88191784

  附件:
    1.《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3.《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4. 关于《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5.《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6.关于《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7.《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
    8.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