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林造发〔2012〕第9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1-14

执行日期:2012-01-1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2010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0]103号),在全国20个省区启动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作。为规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管理与监督,准确掌握全国造林补贴试点情况,监测评价造林补贴试点成效,为兑现补贴资金及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我局制定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附件: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