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科计函〔2006〕第8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5-30

执行日期:2006-05-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06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及组建期间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

  二、验收工作分为现场检查验收和综合评议验收两个阶段。其中,现场检查验收采取科技评估方式进行,科技评估工作委托国家科技评估中心负责实施;综合评议验收采取综合评议方式进行。

  三、现场检查验收过程

  1.基本调查:各有关国家工程中心按要求填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验收调查表》(附件三),在对组建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撰写《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二)。

  2.外部调研: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国家工程中心产品或技术的主要用户等进行咨询、调研。

  3.实地调研: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组织技术、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调研组到国家工程中心实地听取中心介绍情况,核实数据,并进行现场考察。

  4.综合评估: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国家科技评估中心运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模型,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国家工程中心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结论,编写验收评估报告。

  四、综合评议验收是由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议专家根据验收材料(计划任务书、验收总结报告及验收评估报告)对工程中心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验收意见。国家工程中心通过验收将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授牌。

  五、时间安排

  1.各有关工程中心应于6月底前按要求提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验收调查表》。

  2.《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总结报告》一式15份应于7月底前报送国家科技评估中心。

  联 系 人:柳春

  联系电话:88232447

  联系地址:北京3814信箱

  邮政编码:100038

  3. 7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验收。

  4. 8月中旬完成综合评议验收。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
二00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06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名单

序号

项目编号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1

2002DC105000

国家节水灌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农垦科学院、石河子大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

2

2002DC105001

国家燃气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重庆汽车研究所

重庆市科委

3

2002DC105003

国家油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

湖北省科技厅

4

2002DC105004

国家金属矿山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安徽省科技厅、国家环保总局

5

2002DC105006

国家医用诊断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技局

6

2002DC105007

国家羊绒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公司

内蒙古区科技厅

7

2002DC105008

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西北大学、陕西西大北美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科技厅

8

2002DC105009

国家光刻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上海微电子装备公司

上海市科委

9

2003DC105001

国家经济林木种苗快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宁夏林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

  附件2: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总结报告提纲

  一、工程技术开发能力和水平情况

  1. 研究开发方向、目标和主要任务及完成情况

  2. 工程技术开发能力、水平和特色

  3. 工程化技术成果转化、转移、扩散辐射及其效益情况

  4. 在行业中的地位及对行业技术进步的影响及作用

  5. 开放服务及人才培养

  二、内部建设与运行管理情况

  1. 总体设计和结构布局

  2. 管理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

  3. 运行机制建设

  4. 自我发展状况

  三、组建项目执行情况

  1. 基础设施条件建设

  2. 人员配备及到岗情况

  3. 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

  4. 支撑环境与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