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财政部关于开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财会便〔2011〕第18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02-27

执行日期:2011-02-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积极探索和积累支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做法经验,不断提升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国办56号文件精神,我们起草了《财政部关于开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2011年3月18日前函复我司注册会计师处。

  联 系 人:王宏 王晶

  联系电话:010-68552532 68552536 68553012(传真)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司工作的支持!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会计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