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单的函

发文字号:建质质函〔2006〕第66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6-11

执行日期:2006-06-1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134号部长令,以下简称134号部长令)颁布以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完成了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认定工作。现将各地按134号部长令要求认定的一、二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各地在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切实保证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单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单

     3、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机构名单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点击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