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六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食药监市〔2007〕第96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7-02-14

执行日期:2007-02-1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建设兵团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急救复苏与灾害医学杂志》等4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

  特此通知。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序号 刊物中文名称 CN号 登记地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 中国急救复苏与灾害医学杂志 11—5452/R 北京市 京海工商广字第8087号 
2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 11—5512/R 北京市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京海工商广字第8071号(2-2) 
3 医院院长论坛-首都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1—5246/C 北京市 京丰工商广字第0037号(1-1) 
4 中国医药 11-5451/R 北京市 京东工商广字第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