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钨、锑等有色金属出口[或供货]企业名单并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的通知

发文字号:商贸函〔2011〕第1131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1-12-26

执行日期:2011-12-2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钨、锑等有色金属出口(供货)企业名单,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60%.

  二、2012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9年到2011年10月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请将配额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

  附件:1、2012年钨、锑等有色金属出口(供货)企业名单

     2、2012年钨、锑等有色金属第一批出口配额安排表

  商务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