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商务部畜禽屠宰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及首批行业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商畜禽办函〔2010〕第13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11-18

执行日期:2010-11-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提高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畜禽屠宰行业专家作用,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决定成立畜禽屠宰行业专家库,制定了《商务部畜禽屠宰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同时,经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及行业相关单位评审推荐,在商务部网站征求意见,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审议,确定了首批商务部畜禽屠宰行业专家库名单,现予以公布,请周知执行。

  附件:1.商务部畜禽屠宰行业专家管理办法

  2.首批商务部畜禽屠宰行业专家库名单

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