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向北京图书馆缴送杂志样本数量的通知

发文字号:新出期字〔1991〕第1316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1991-11-03

执行日期:1991-11-0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北京图书馆负有为国家全面、完整地收藏国内出版物并妥善保存的职能,为不使杂志样本出现缺藏,并考虑到杂志样本缴送的历史沿革,经研究,对我署《重申〈关于征集图书、杂志、报纸样本办法〉的通知》((91)新出图字第990号)附表中,杂志向北京图书馆缴送样本的数量进行调整,由1本增至3本,其它各项不变。

  专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