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函

发文字号:环科函〔2006〕第28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5-23

执行日期:2006-05-2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适应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需要,加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作,根据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对历年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为做好调查工作,请各标准主编单位认真填写调查表(格式见附件一,可在中国环境标准网www.es.org.cn下载),加盖单位公章,于2006年6月10日前返回我司。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标准处 王明良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2.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名录(略)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项目统一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主编单位

 

项目主要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及邮编

 

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在所处阶段后打√)

已开题

 

已形成草稿

 

已征求意见

 

通过专家审议

 

已报批

 

其它(请具体说明)

 

标准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标准主编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