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全国音像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新出计字〔1991〕第1347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1991-11-10

执行日期:1991-11-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办发(1991)2号文件精神,新闻出版署对音像出版事业实行了归口管理,并将音像统计纳入国家统计范围。我署制订的《全国音像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统社字(1991)324号),从1991年年报起执行。现将《全国音像统计报表制度》表格及《一九九○年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广播电影电视分册)》印发给你们,请按《统计法》和本制度规定组织和督促各单位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地方各音像单位的《制度》及表格,请各省新闻出版局、音像归口管理部门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