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符合2010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条件的补充企业名单

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10〕第17号

法规分类:税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03-21

执行日期:2010-03-2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2010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及程序》(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97号),现公布符合2010年度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条件的补充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符合2010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条件的补充企业名单

  序号 省区 企业

  1 上海 利星行贸易(中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