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公布2014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会〔2014〕第25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09-01

执行日期:2014-09-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4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评选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经财政部批准,蔡春等10位同志入选“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会计名家的培养工作,支持和帮助本单位的培养对象根据“会计名家培养方案”,开展相关研究和学术活动,并按时提交研究成果。

  2.财政部委托中国会计学会对会计名家培养对象的学术研究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并将组织专家对其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培养资格。请培养对象按申报的课题开展研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成果,以提升会计理论研究水平,并为我国会计政策制定和会计实务提供参考与指导。

  3.2014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由财政部核拨,分年度使用,并按国家规定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联系人:中国会计学会田志心

  电话:010-68588667

  通讯地址:100045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6层

  电子邮箱:tianzhixin@mof.gov.cn

  附件:2014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人员名单

  财政部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