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科发农〔2014〕第105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04-23

执行日期:2014-04-2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科技厅(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科技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要求,科技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研究制定了《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你们尽快制订本地方的实施方案及2014年选派和培养计划,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科技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部农村中心 胡熳华  白启云

  联系电话:010-68588414(兼传真);

  科技部农村司 秦卫东  张洪刚

  联系电话:010-58881412,010-58881425。

  附件: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科技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