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3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字号:总署公告〔2014〕第23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03-27

执行日期:2014-03-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0号公布)的规定,现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见附件)的格式文本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

  海关总署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