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负责人述职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财文资便函〔2014〕第14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03-21

执行日期:2014-03-2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中央文化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负责人述职准备工作的通知》(财文资函〔2014〕11号)安排,定于2014年4月10日至15日在财政部集中开展中央文化企业负责人述职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每家企业安排1名负责人(原则上为法定代表人)进行现场述职,已组建集团的企业可增派1人参会。

  2.述职将分组进行,每家企业述职时间为10分钟。述职内容以2013年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为基础,简要介绍国资预算执行情况和各级子企业产权关系梳理情况,重点分析近三年企业发展态势及成因。

  3.述职地点为财政部文资办会议室,每家企业按已定顺序发言(分组安排和具体时间见附件1)。

  4.请各企业登录文资办官网下载《2013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述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盖章后于3月31日前传真至文资办。如有特殊情况需做调整,请事先联系协调。

  联 系 人:王 昱  刘姝婕

  联系电话:(010)68553738、68553741(传真)

  会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4号708会议室(财政部向西200米兵器大厦7层)

  附件:

  1.2013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负责人述职会分组及时间安排

  2.2013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述职人员报名表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