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财办会〔2014〕第5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01-27

执行日期:2014-01-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提升会计工作总体水平,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在总结我国管理会计理论发展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人: 狄愷  薛杰
 
  联系电话:010-68552528  68552897  68552528(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会计司
 
  制度二处
 
  邮政编码:100820
 
  电子邮箱:dikai@mof.gov.cn  xuejie@mo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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