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年度改进2012-2014(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会便〔2014〕第24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01-04

执行日期:2014-01-0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

 
  2013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2-2014(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涉及的准则及相关主题附后,请你单位对上述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提出意见,并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我司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后,代表财政部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反馈我国意见。同时,我们也鼓励以你单位名义直接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可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下载,网址:http://www.ifrs.org/Current-Projects/IASB-Projects/Annual-Improvements/Pages/Annual-Improvements-landing-2014.aspx。附件关于征求意见的简介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处请以英文为准。反馈意见不限于文中所提问题,并请注意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最好能有案例支持。
 
  感谢贵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高大平  林屾
 
  电话:010-68553014、68553313
 
  电子邮件:gaodaping@mof.gov.cn、linshen@mof.gov.cn
 
 
  财政部会计司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