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3号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3〕第23号

法规分类:其他政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03-15

执行日期:2013-03-1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09年3月5日公布的《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自2013年3月15日起废止。

部长苗圩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