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公布2014年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稀土、铟、钼、锡出口企业名单并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的通知

发文字号:商贸函〔2013〕第1012号

法规分类:外国投资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12-13

执行日期:2013-12-1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14年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单以及2014年稀土、铟、钼、锡出口企业名单,下达上述产品2014年第一批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稀土外,此次下达的2014年第一批出口配额为年度配额总量的70%。

  二、2014年第一批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11年到2013年10月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请将配额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

  四、名单中带“*”的企业,因其矿山或环保存在问题,配额暂不下达,视其整改情况另行处理。

  附件:

  1.2014年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单

  2.2014年稀土、铟、钼、锡出口企业名单

  3.2014年有色金属第一批出口配额分配

  商  务  部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