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公益微税收” 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税总办发〔2013〕第107号

法规分类:其他政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07-04

执行日期:2013-07-0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税务总局2013年税收宣传工作安排,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报社联合举办2013年全国“公益微税收”宣传推广活动。现将宣传推广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报送优秀作品。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