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3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第65号

法规分类:关税征收管理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11-27

执行日期:2013-11-2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是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为便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准确申报,我署根据相关标准更新以及技术发展等情况,新增和调整了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3年新增和调整部分)

  海关总署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