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陕西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税〔2006〕第39号

法规分类:资源税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6-03-29

执行日期:2006-03-29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截止日期:2024-05-15

陕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2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