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5 7年期记账式国债招标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库〔2013〕第175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09-10

执行日期:2013-09-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3年9月11日(含)起,2013年招标发行的5、7年期记账式国债(含续发行,下同)竞争性招标时间调整为招标日上午10:35至11:35,追加投标、债权托管时间顺延。财政部国债发行室于5、7年期记账式国债招标日12:30前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向社会公告招标结果。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做好支持工作。

  特此通知。

  财政部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