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51号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13〕第51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会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08-16

执行日期:2013-08-1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3年记账式贴现(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5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5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82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8.108元,折合年收益率3.91%,2013年8月19日开始计息,8月19日至8月21日进行分销,8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4年2月17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