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8号(关于公布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第38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07-18

执行日期:2013-07-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行业标准《海关化验标准编写规则》和《涂料中甲苯、丙酮和丁酮的含量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海关总署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