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3年第二批新增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银行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库〔2013〕第78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07-01

执行日期:2013-07-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

  为推进2013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3年扩大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3〕13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有关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2013年第二批新增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银行为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

  上述3家银行要高度重视销售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试点通知》要求。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