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经贸〔2013〕第947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会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05-20

执行日期:2013-05-2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

  为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今年小麦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工作,密切关注小麦市场价格变化,周密部署,紧密配合,认真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预案在启动收购、委托收储企业资格审核、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同时要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入市收购新粮,及时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小麦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和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农业发展
  银行中储粮总公司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