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

发文字号:汇发〔2013〕第13号

法规分类: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04-17

执行日期:2013-04-1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0]46号)予以修订,修订后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