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会〔2013〕第13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04-03

执行日期:2013-04-0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部:

  为加强对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规范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行为,保障考生和考试管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的规定,我们起草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魏晓惠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3026、68552670(传真)

  电子邮箱:weixiaohui@mof.gov.cn

  附件: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办公厅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