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令第90号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2013〕第90号

法规分类: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03-01

执行日期:2013-03-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2月17日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2月26日第2次行长办公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2月21日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行 长:周小川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局 长:易 纲
  2013年3月1日

  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