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5号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13〕第5号

法规分类:财政部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3-01-30

执行日期:2013-01-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6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3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1%,2013年1月31日开始计息,1月31日至2月4日进行分销,2月6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月3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6年1月3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