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名单(总第四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地税发〔2010〕第236号

法规分类:优惠政策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12-21

执行日期:2010-12-2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长春、白城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关于认定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吉工信创业〔2010〕854号)中的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名单(总第四批)转发给你们,对纳入名单的创业孵化基地,有关税收问题按《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免征创业孵化基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吉地税发〔2009〕171号)执行。

  附件:2010年第二批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名单(总第四批)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0年第二批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名单(总第四批)

  1.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长春市中俄科技创业孵化基地

  2.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春专用车产业孵化基地

  3.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 长春市东鹏创业孵化基地

  4.九台市 九台市朝旭创业孵化基地

  5.镇赉县 镇赉县振兴创业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