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94号 公布《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发文字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2〕第94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12-10

执行日期:2012-12-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发布《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10日


  附件: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