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部与你公司签订的《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第九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将你公司由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变更为乙类成员。
特此通知。
财政部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