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第四季度国债发行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库〔2012〕第287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2-09-28

执行日期:2012-09-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现公布2012年第四季度国债发行品种、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及付息方式(见附件1、2、3)。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国债发行文件为准。

  财政部办公厅
  2012年9月28日

 

附件1:
  2012年第四季度储蓄国债发行月份
   
期限(年)
发行月份
付息方式
凭证式
3
10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5
电子式
3
11
每年付息一次
5
 附件2:  
2012年第四季度记账式贴现国债招标日期
期限(月)
招标日期
付息方式
3
10月19日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3
11月2日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注:招标日期均为周五。